关于对2024年惠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的函
关于对2024年惠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的函
各潜在供应(服务)商: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2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惠阳区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验收工作。我局拟委托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和工程咨询甲级咨信,有从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技术服务工作经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能独立完成此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技术服务相应工作,并发出市场询价邀请。
服务时间及内容
采购服务时间:
2024年11月至通过市级验收,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工作主要内容:
1.中型灌区产权分界点、农田水利工管护主体分类统计核定;
2.明确农田水利田间管护主体和管护办法;
3.细化用水指标分配;
4.复核惠阳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数据,历年改革面积矢量化处理;
5.梳理惠阳区现状农田水利工程计量设施分布,编制计量设施完善方案;
6.协助整编县(区)级自验、市级(如有省级抽验)验收报告;
7.现场点打造技术支撑现场打造展示(骨干工程维养点展示、田间工程维养点展示、水费收取展示)等内容;
8.其他材料整编。
三、报价说明
(一)本次询价没有预算指导价,报价应包括利润、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报价人应在11月底提交区级自验报告,成果通过市级(或省级)验收。
(二)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内容报价。参与报价的报价人不得存在关联性。
(三)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对询价结果进行对比,根据符合采购要求、服务质量、服务能力、报价合理等原则综合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如有异常情况,我单位有权提出暂不采购,并不向各服务单位解释具体原因。
(四)请有意向且符合资质的报价人按要求填好采购询价回执、报价清单(详见附件)、附上相关资质证书等材料,报价资料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封面、骑缝,或每页)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盖章版的报价纸质资料1份寄送到我单位。资料报送截止接收时间:2024年11月2日17:30止。
惠州市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罗永强,电话:0752-*******,邮寄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开城大道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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