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立体绿化(福宁路1号桥、2号桥、天湖路高架桥、金涵大桥)招标公告
城市立体绿化(福宁路1号桥、2号桥、天湖路高架桥、金涵大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FZXH-NDGC101-1 |
开标时间:2016-11-08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宁德市园林管理局 |
所属地区: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2016FZXH-NDGC1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城市立体绿化(福宁路1号桥、2号桥、天湖路高架桥、金涵大桥)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园林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城建投资,招标人为宁德市园林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宁德市城投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德市中绿园林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闽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宁路1号桥、2号桥、天湖路高架桥、金涵大桥。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城市立体绿化(福宁路1号桥、2号桥、天湖路高架桥、金涵大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介绍信在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区华府豪庭9号楼305)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现金或保函的方式提交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德市园林管理局 地 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南湖滨路1号南岸景观综合楼 电 话:158*****799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华府豪庭9号楼305 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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