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应急物资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救灾应急物资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翼城县民政局委托就翼城县民政局救灾应急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SXDFYZB-*******
二、项目名称:翼城县民政局救灾应急物资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项目共一个包,采购救灾应急物资定点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2、范围包括:由定点供应商免费生产、储存、保管价值1764.5万元的救灾物资,储存面积达2000平米以上,并遇到灾情时12小时内运送到受灾地点,实行先使用后结算,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三年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违法记录;具有免费储存、保管价值1764.5万的救灾物资场所并且必须有现货储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产品及服务要求:(1)符合国家或民政部应急物资生产标准规格;(2)取得省级絮用制品资格保证能力证书;(3)取得省级以上民政部门救灾物资定点生产资质;(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5)具有专一的救灾物资仓库仓储面积达到2000平米以上,遇灾情后2小时能做出响应,12小时内能将救灾物资送到指定地点,且先供货后结算。
五、所投产品要求:所采购的货物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行贿犯罪查询函、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季度内任意一次报价人纳税凭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上述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相关生产销售许可证等第四条所规定的相关证明证件。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 并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8日
(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 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多功能开标室第四评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民政局
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36*****589
地址:临汾市翼城县红旗街37号
邮政编码:04350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滨西佳园25号楼一单元501室
邮政编码:041000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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