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成县珊溪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准厂房建设工程配电工程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文成县珊溪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准厂房建设工程配电工程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文成县珊溪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准厂房建设工程(2000kVA配电工程)(第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wcfzfcg-2024-07

项目名称:文成县珊溪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准厂房建设工程(2000kVA配电工程)(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文成县珊溪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标准厂房建设工程(2000kVA配电工程)(第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招标范围为:1)配电间内高压柜、高压进出线电缆、防火封堵等;2)配电室内设备基础、室内高压电缆沟、防雷接地、预埋铁件、配电房内配置的配套工具等;3)地面油漆、门、窗户网罩等;4) 室外高压电缆排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工期90日历天,具体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5、本项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领取方式:本项目不提供纸质资料,可通过邮件获取或现场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交供应商报名登记表1张(加盖公章);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四条规定。浙财采监〔2019〕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5、特定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6、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领取采购文件。现场报名地址: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阳光大楼第二单元204室;如需线上报名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三)采购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11 日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阳光大楼第二单元204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 11 月 11 日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文成县大峃镇体育场路阳光大楼第二单元2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文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鳞花苑商务楼三楼

传真:0577-********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3*****731

质疑联系人:李奔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文成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联系人:魏卫珍

联系电话:0577-********

地址:文成县财政局大峃镇伯温路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厂房建设 基础设施 智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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