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2025年度至2026年度顺德区总工会工伤探视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关于采购2025年度至2026年度顺德区总工会工伤探视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关于采购2025年度至2026年度
顺德区总工会工伤探视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顺德区总工会坚持以服务职工为己任,从2015年起通过购买专业社会服务的方式开展顺德区总工会工伤探视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为区内因工伤住院的职工提供“情感关怀,心理辅导,慰问解困、调解纠纷、安全教育、联系就业”六位一体的关怀探视服务,帮助其重拾融入社会的信心,做好职工关爱服务工作的同时,搭建企业与职工理性沟通桥梁,构建顺德和谐劳动关系。为进一步做好项目服务工作,现将具体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顺德区总工会工伤探视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2025年度至2026年度)
2025年度至2026年度项目预算费用共156万元,其中2025年度和2026年度项目预算费用各78万元。
区总工会按照采购公告严格落实公开原则,在顺德工会网、顺德工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同时委托佛山市顺德区社会工作联合会向会员单位发布,最终从不少于3家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供应商进行公开采购。
服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24个月,2025年度合同服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度服务期结束前,合同到期后,项目经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考核合格(总分达85分或以上),经提请区总党组审议同意,续签2026年度合同,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考核不合格的,提请党组审议终止合同并重新招采2026年度项目服务。
(一)服务对象:主要以顺德区工伤员工为服务对象,每年(2025年度、2026年度)以项目阵地及重点医院为重点,在服务期内驻点医院开展对不少于1300名工伤职工进行探视慰问及个案管理,其中个案管理对象不少于200人。
(二)服务人员要求: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7名,专职不少于5人。其中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持社会工作师证书2名,持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2名,持心理咨询师证书1名。服务人员应了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申报机构承诺在服务期内不可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经采购方同意。
(三)服务活动要求:
经过区总工会、区民政人社局、医院转介绍或社工主动挖掘的工伤对象,为住院工伤员工提供“六位一体”的服务标准(心理疏导、情感关怀、慰问解困、调解纠纷、安全教育、联系就业)为工伤职工开展探视服务。
全年要求计划完成26场活动,其中50人以上活动2场,24场小型宣传活动。
(四)推动和完善工伤探视服务阵地工作。运用社工专业工作手法经营好现有工伤探视服务阵地,同时协助采购方积极留意并发展新工伤探视服务阵地。
(五)协助开展工伤预防培训课程:培育不少于1名项目宣讲师,负责配合区总工会全年开展不少于6场人数不少于50人的工伤预防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课程。授课对象为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人、企业员工等。
(六)宣传报道。积极发挥机构本身的专业和资源优势,以机构为主导,收集整理项目产出高质量的服务宣传简讯或优秀案例,完善宣传推广计划。借助各类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或网络平台对项目服务进行宣传报道,以进一步扩大项目社会影响力。
(七)做好档案记录。做到工伤员工一人一档,活动一事一档,每个档案均真实详细记录相关情况。档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工个人信息、照片、探访过程记录、工作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结果反馈以及《职工意见反馈表》等。
(一)经佛山市或顺德区的民政部门批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且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具备公益服务精神,热心支持工会工作;
(四)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且不允许对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一)社工机构须制定探视服务执行管理规范。探视服务前须清晰了解工伤员工需求,服务时须佩戴本探视项目工作证件;原则上同一工伤员工的探视服务及后续跟进应由固定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为每个工伤员工建立探视服务档案。电子档案内有工伤职工的个人资料、每次探访的照片(标注日期)及过程的详细记录、电话联系记录、具有针对性的探视服务的计划和实施情况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协助服务对象填写好《工伤探视服务意见反馈表》。
(二)服务人员须岗前培训。服务人员应了解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三)开展后续跟踪:对工伤员工进行情绪评估,工伤员工出院后开展为期半年(该半年的后续服务期包含在本项目服务期内)的心理疏导和服务工作。
(四)建立总结报告制度:每月底对当月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向购买人汇报情况。服务对象达到一半或服务期限达6个月时(以先到为准),须配合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要求,提交项目期中报告,服务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项目完成后向招标人提交项目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并配合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要求,提交项目期末报告,服务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对外展示、宣传的要求:承接方就本项目进行对外宣传活动的,应以采购方的名义进行;以项目名义参加各类竞赛或其它评比展示活动的,应当提前告知采购人并以采购方的名义进行,经采购方同意下可增加供应商的信息要素。同时需要尽力配合采购方开展涉及工伤探视项目的宣传活动。全年整理编写宣传案例不少于4编。
(六)职业操守要求
1.服务机构应当尽力维护和完善工会形象,在服务期间不得作出损害或不利于工会形象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暗示、引导或诱导服务对象滥用诉权谋取利益,损害劳动关系稳定状态。
2.服务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工会及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3.严守保密守则。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并对办理事务中知悉的保守国家机密、案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一切需要保密的信息负有严格保密责任,非法律规定或采购方、服务对象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对外泄露。
4.除开展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外,承接律所不得假借采购方及其业务合作(联系)单位的名义从事任何其他活动。
区总工会在收到社工机构的申报材料后将组织招采小组进行集中评审打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顺德区总工会工伤探视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2025年度至2026年度)服务提供单位,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告。
根据上述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按照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包含:
(一)申报机构简介、相关工作经验,工作案例,获奖情况等。
(二)对采购项目实施的方案。
(三)项目团队配备情况,人员资历情况。
(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签订项目《资格承诺书》及《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
所有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至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13日(10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日除外)
(二)通讯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6号佛山市顺德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三)联系电话:范先生 0757-********
附件:
1.顺德区工伤探视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六位一体”服务介绍
2.顺德区工伤探视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购买服务评分标准细则
3.资格承诺书(模版)
4.服务承诺函(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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