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电力2024年安全标准化评审项目
东部电力2024年安全标准化评审项目
项目名称: | 东部电力2024年安全标准化评审项目 | ||
项目编号: | PUR*********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下沙秤头角 | ||
项目概况: | 根据电监安全〔2011〕23号《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国家能源局(国能安全〔2015〕126号)《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开展现场评审工作,评审范围涵盖有关部门、场所、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及职业健康等内容,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向东部电厂提供最终评审报告。 | ||
公告名称: | 东部电力2024年安全标准化评审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能源供应商门户 | ||
公告信息: | 东部电力2024年安全标准化评审项目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 ||
交货期(天): | 20 |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11月30日前出具评审报告。 | ||
招标/采购范围: | 受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甲方)委托,由受托方(乙方)承担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服务项目相关工作。 受托方(乙方)对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甲方)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负责,形成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电力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整改报告,并指导甲方有效完成整改,促成甲方符合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企业标准。 | ||
资格条件: | 2.2.1 报价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2 报价方须取得国家应急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业务范围涵盖广东省,提供资质证明并加盖公章。 2.2.3 报价方须至少有1次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燃煤或燃气电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业绩,提供单位业绩证明,证明可为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材料。 | ||
联系人: | 王洁 | ||
联系电话: | 182*****591 |
标签: 安全标准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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