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辽宁省空调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次征集公告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辽宁省空调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次征集公告

公告信息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辽宁省空调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次)征集公告

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 2024-10-31

项目概况

辽宁省空调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次)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辽宁省空调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耿先生(负责征集文件质疑处理)、刘先生(负责框架协议项目的评审过程及结果质疑处理)

3.联系方式:041*****816、0416-*******

4.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胜和里150号9楼903、904、905室(联系地址)5楼502室(线下开标地点)(无强制到场要求)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辽宁省空调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第1次)

2.征集项目编号:K210*****240*****

3.征集项目简介:为提高采购效率和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满足辽宁省行政事业单位空调机采购需求,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110 号)等文件规定,拟对辽宁省空调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最高限制单价(元)或最高优惠率(%)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1 空调1P挂机(一级 能效) 空调1P挂机(一级 能效) 空调机 2,000.00元 工业
2 空调1P挂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1P挂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机 1,700.00元 工业
3 空调1.5P挂机(一级 能效) 空调1.5P挂机(一级 能效) 空调机 2,800.00元 工业
4 空调1.5P挂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1.5P挂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机 2,400.00元 工业
5 空调2P挂机(一级 能效) 空调2P挂机(一级 能效) 空调机 4,900.00元 工业
6 空调2P挂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2P挂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机 4,200.00元 工业
7 空调3P挂机(一级 能效) 空调3P挂机(一级 能效) 空调机 6,800.00元 工业
8 空调3P挂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3P挂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机 5,800.00元 工业
9 空调2P柜机(一级 能效) 空调2P柜机(一级 能效) 空调机 5,000.00元 工业
10 空调2P柜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2P柜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机 4,400.00元 工业
11 空调3P柜机(一级 能效) 空调3P柜机(一级 能效) 空调机 7,000.00元 工业
12 空调3P柜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3P柜机(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机 6,000.00元 工业
13 空调5P变频柜机( 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5P变频柜机( 二级及以上能效) 空调机 9,500.00元 工业
14 空调5P变频柜机( 一级能效) 空调5P变频柜机( 一级能效) 空调机 12,000.00元 工业

5.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6.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7.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类型
1 辽宁省省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2 辽宁省沈阳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3 辽宁省鞍山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4 辽宁省抚顺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5 辽宁省本溪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6 辽宁省丹东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7 辽宁省锦州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8 辽宁省营口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9 辽宁省阜新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0 辽宁省辽阳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1 辽宁省盘锦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2 辽宁省铁岭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3 辽宁省朝阳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4 辽宁省葫芦岛市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15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本级所属采购单位 行政区划

8.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直接选定。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4.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1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 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愿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请直接访问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随后跳转至框架采购系统平台。在平台的“应标管理”模块下,找到“投标(响应)管理”区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

5.请供应商自行准备解密设备进行电子解密。

6.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采购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导致电子评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

(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向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运维服务机构申请技术鉴定,同时提供用户账号、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情形等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平台运维服务机构将在30分钟内对问题进行鉴定,将鉴定结果反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并记录存档。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况请示本级财政部门后,择期另行开标。

8.请严格按照征集文件框架协议签订时间内,签订框架协议。

9.上架产品时,征集人如发现不符合规则的产品,征集人将退回上架的产品,直至修改正确为后,再予以通过。

10.本项目无强制到达现场开标要求。



征集人: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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