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实·壹号院暂定项目临水工程招标公告
中实·壹号院暂定项目临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名称:中实·壹号院(暂定)临水工程
2、项目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保全街以北,喇嘛营路以西。
3、项目基本概况:
3.1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702平米,总建筑面积约18.4万平米,项目地块东退喇嘛营路10米绿化带大于20米,南退保全街20米绿化带大于25米,西退地界大于10米,北退20米规划路8米绿化带大于10米。
3.2现场踏勘,招标人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整个现场向所有投标单位开放,请所有投标单位详细踏勘,中标后不能以对现场不了解增加任何费用,如有任何疑问招标前提出。
4、招标范围:
4.1负责临水工程方案设计、报装、施工、验收以及后续维护等一切工程。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项目的给水、污水、雨水等从市政给排水主管道接入地块建筑范围(用地红线)内给排水井(包含给排水井)。
4.2乙方须承诺接入红线内的给水管道管径不小于DN200,雨水和污水管道管径不小于DN500。
4.3乙方负责临水方案图纸深化设计,负责提供供排水公司的临水方案及图纸,负责临水工程施工(包含材料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负责配合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负责本工程全部完成后供排水公司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通水、雨污水接通、成功移交供排水公司并提供验收手续等一站式交钥匙工程。
4.4乙方负责办理市政破路、园林绿化树苗的迁移、恢复等,如遇市政燃气管道、供热管道、电线电缆、弱电光纤、光缆的交叉等,乙方负责协调关系并处理,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损失、破坏燃气管道、供热管道、电线电缆、弱电光纤、光缆等,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4.5乙方负责办理供排水相关部门施工报审手续、开工手续、质监手续、招标备案手续等一切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须承担因政府部门的原因产生的窝工费、供排水接驳点变更等一切费用等;乙方负责保证本项目临水工程满足业主临水使用要求、供排水公司验收要求和后期正式水使用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负责保证供排水公司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成功通水、雨污水接通、成功移交供排水公司并提供验收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等。
4.6红线内接入点甲方不指定,就近接入红线内即可。
5、技术要求:
5.1质量合格,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符合相关规范验收要求,满足相关文件要求。若本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及地方标准有异,则按要求较高者执行。且验收合格后能正常供水。
5.2质量保修期:从合同竣工验收之日至完成供排水所有手续并移交供排水公司之日止。(详以《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约定为准)。
6、工程计价方式:固定总价。
7、付款方式: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工程完工后并经甲方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式通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5%;结算完成支付至合同结算款的95%,合同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乙方办理完成供排水所有手续并移交供排水公司后甲方如数无息退还。
8、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临水工程: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满足供排水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年检记录正常,注册经营年限不小于2年,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处于失信或被执行人情况。
(4)近3年来无安全质量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
(5)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6)具有良好的工程业绩,近三年承揽2个以上同类型工程业绩。
(7)项目经理标准:项目负责人需有 2 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经验。
9、报名资料:
(1)须按本招标公告云盘地址下载《供应商资格准入申请书》,按要求填报完整盖章扫描发至招标人报名邮箱,邮件名称需体现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
(2)企业简介;
(3)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授权委托书;
(4)提供近三年不少于2个的同类型工程业绩扫描件(包括甲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额、承包内容、盖章署名页)。
10、招标负责人:韩艳军,联系方式:186*****420
11、现场踏勘联系人:薛飞,联系电话:152*****880 。
12、报名邮箱:zsjtzcgc@163.com
1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 17时前(具体招标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14、招采文件获取: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招标方组织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安排进行考察,供应商考察合格后方可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2)文件获取:无纸质版文件。
(3)如在报名资料填写中有错误、不真实、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13、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发放后 3 日内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元(伍万元整);
(2)中标人在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3%缴纳,不足部分中标人仍需补足;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中途撤回投标、投标人告知招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的签订条件;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要求投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重新寻找替代供应商支付的费用、替代供应商投标价格与投标人价格差价作为招标人的损失赔偿。
14、争议解决:
(1)本次信息发布只在富源招采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2)本次信息只作为招采信息公告即要约邀请,不具有其他任何法律效应;
(3)投标方和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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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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