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招商引资项目审核、2023年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
2024年招商引资项目审核、2023年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招商引资项目审核、2023年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投资促进局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14:2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 ||
预算金额 | ¥2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永东、王雅星、景小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投资促进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汤勇 095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永东、王雅星、景小蓉 0951-******* | ||
附件: | |||
附件1 | 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2024年招商引资项目审核、2023年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CZ/HRBD*******
项目名称:2024年招商引资项目审核、2023年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招商引资项目审核、2023年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时间:2024年终期审核工作时间为提供资料后10日内完成,14个招商引资相关部门(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时间为提供资料后3日内完成,2023年招商引资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时间为提供资料后5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4)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4
方式: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2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2)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登记,授权书上面注明授权联系人的手机号码。
2.潜在供应商下载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登记表(Word版)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1)、(2)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扫描成PDF格式(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xhrbdzb@163.com),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发放电子版磋商文件。
两种登记方式,潜在供应商可自行选择。
3.发布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投资促进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方式:汤勇 095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C座1113
联系方式:李永东、王雅星、景小蓉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东、王雅星、景小蓉
电 话: 0951-*******
标签: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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