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支持“9+3”品牌联盟发展的奖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9+3”品牌联盟发展的奖补方案》的通知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9+3”品牌联盟发展的奖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品牌联盟牵头和实施单位:
《关于支持“9+3”品牌联盟发展的奖补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1日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支持“9+3”品牌联盟发展的奖补方案
为支持发展壮大我市特色产业,激发品牌联盟主体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着力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遂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加快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22〕12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着力打造一批品质优、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遂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提升农产品品质,走出一条具有遂宁特色的品牌强农之路。
二、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1541”三年攻坚行动为抓手,坚持市级统筹,县级党委政府主导、主推、主抓,每个品种重点扶持1个领军型龙头企业,整合全市生产经营同类农产品品种的企业主体,采取“遂宁鲜协会+品牌联盟”模式实体化运作,共同制定并遵循产品标准、技术服务、市场推广、业务交流、品牌宣传等行为准则,促进品牌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分类奖补。提倡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针对品牌联盟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行差异化奖补。通过对“9+3”品牌联盟奖补,激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二)公开透明。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奖补流程,从严规范管理,防止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有失公允。公告公示奖补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确保以奖代补政策发挥效益。
四、奖补措施
(一)奖补对象。遂宁白萝卜、遂宁莲藕、遂宁食用菌、遂宁晚熟柑橘、遂宁柠檬、遂宁鲜桃、遂宁无抗猪肉、遂宁庄园黑猪、遂宁土鸡(白羽肉鸡)、遂宁红薯、遂宁鱼米、遂宁白芷等“9+3”特色品牌联盟牵头单位或实施单位。
(二)奖补范围。品牌联盟牵头单位或实施单位,组织联盟成员从事共同制定产品标准、技术服务、市场推广、业务交流、品牌宣传、营销培训等产业发展、品牌营销相关事项。
(三)奖补标准
按照“好”“较好”两个等次给予奖补,设置8个等次,其中,“好”为4个,拟奖补6万元/个;“较好”为4个、拟奖补4万元/个,由相关科站(中心)根据12个联盟牵头单位或实施单位述职、提供相关佐证,从高分到低分评定确定。
(四)奖补流程。严格按照《遂宁市市级农产品品牌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遂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制度》等文件制度执行。
请于11月8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安与市场信息科,逾期未报送,不纳入奖补范围。
联系人:李露森,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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