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对外委托招标代理、监理、审计等专业机构信息库的公告
关于更新对外委托招标代理、监理、审计等专业机构信息库的公告
定远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库已于2021年9月份向社会公开征集,截止目前,库中的部分机构已变更或解散。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工作,提升对外委托的效果,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定远县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对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库进行及时更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程序
由专业机构自愿报名,并在申报期限内向我院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原件、复印件。我院将采用书面审查、询问、实地考察等方式审核申报机构的申报内容。根据申报机构的执业状况、机构规模、专业水准及内部管理机制,由我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选取。初审入围的专业机构名单在定远县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申报机构必须如实申报,在申报或公示阶段,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形的,立即取消其报名、入选资格。初审信息库专业机构名单报我院办公室备案审查后,统一在定远县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二、申请报名的机构类别
(1)招标代理机构
(2)工程监理机构
(3)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4)会计审计机构
三、申请报名的基本条件
(1)按照属地原则,向我院申报的专业机构应在滁州市辖区内依法设立;
(2)严控分支机构的入库条件和数量。在滁州市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进入信息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从业人员(每个类别应有两名以上专业资质人员),且设立一年以上(设立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3)申报的专业机构均需取得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应资质(或备案),并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事相应资质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申报:
(1)不具有报名基本条件的;
(2)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资质、评定的资质过期的;
(3)在执业、经营中有不良记录;
(4)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违规受处理,处于整改期的。
四、提交资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机构,按以下顺序提交装订成册的材料1份,并按相同顺序附电子文档1份(pdf格式,电子档发送至综合办公室邮箱,**********@qq.com)。提交申报材料时请携带原件,由定远县人民法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分支机构申报的,应按同样的顺序,同时提交专业机构及分支机构的申报材料。本院不接受散装材料或文件夹内材料。
1、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报名申请表;
2、公司介绍;
3、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执业证书、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4、本机构专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含注册、年检等内容);分支机构同时提交专职从业人员注册在分支机构的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5、上年度纳税证明;
6、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出具的近 3 年无违规违纪的情况证明;
7、荣获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奖励、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需加盖公司印章,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机构报名提交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概不接收,所有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地点:定远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赵国其
联系电话:0550-*******
2024年10月31日
标签: 更新对外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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