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花溪畔一期项目示范区软装工程采购
流花溪畔一期项目示范区软装工程采购
磋商邀请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委托,对流花溪畔(一期)项目示范区软装工程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磋商文件。
1、项目编号:环闽招[2024]第1010号(JZFGS-2024-07-KFSFQ-CL001)
2、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采购服务一览表
3、供应商具备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
3.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招标的经营,如:工程设计或包装装潢设计或家居装饰设计或空间、场景、软装及家具设计等相关经营范围。
3.3.供应商业绩要求:自磋商通知发布之日起近三年内,承担过3个类似项目业绩。备注:①合作甲方或者开发项目为国央企或亿翰智库发出的2023年1~12月中国典型房企销售业绩销售金额排名100强以内开发的;②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③类似项目的软装设计及采购陈设;⑤单个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业绩认定标准为:合作的甲方单位或股东为国央企或上述榜单房地产公司或分、子公司;或项目案名、合同名称中包含国央企或上述榜房地产名称。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响应磋商。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中没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信用评价”的相关记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没有“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相关记录。
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 查询为准。
4、购买磋商购买方式: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磋商资格,购买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提供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应填写《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4年1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至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东浦路11号建总品牌中心16楼会议室一,由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磋商时间、地点:2024年1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东浦路11号建总品牌中心16楼会议室一。
7、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8、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0条要求执行。
9、有关本项目磋商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2)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3)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ebpubservice.com/)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东浦路11号建总品牌中心
联系人:林工、杨工
联系方式:0591-********、177*****203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466-3号铜盘路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邮 编:******
电 话:0591-********
传 真:/
联系人:叶先生
11、账户一览表
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福州市鼓楼区支行 | |
附:采购服务一览表
采购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流花溪畔(一期)项目示范区软装工程采购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天内 | 1082.85万元 | 21万元 |
注:
1、供应商对各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必须完整。
2、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本项目不允许拆包、分包、转包。
3、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服务所涉及的有关项目费用,包括设计、采购、运输、安装、人工费用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4、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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