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照明灯具招标公告

室外照明灯具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CHEPC-365-1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硝工程

招标文件

(技术部分)

招标编号:CHEPC-365-1-ET -TD-S -D323

设备名称:室外照明灯具

招标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_Toc31793">1、 总则 1

*******#_Toc19371">2、 基本条件 1

*******#_Toc10028">3、 标准 2

*******#_Toc29068">4、 供货范围 2

*******#_Toc2994">5、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3

*******#_Toc24990">6、包装、运输与储存 3

*******#_Toc564">7、交货地点及设备交货进度 4

*******#_Toc19223">8、售后服务 4


 
1、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硝工程电气材料的技术和有关方面的要求,其中包括技术指标、性能、结构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还包括资料交付及技术文件要求等。

1.2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符合本技术要求、完整的成套设备,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380V/220V、额定频率50Hz的发电厂厂用电系统、;在符合使用环境条件情况下,接通电源即可使用。

1.3 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全新的、并有成功业绩和高效可靠的符合技术规范书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同时满足国家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1.4 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招标文件)有偏差(包括任何细微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附件的“差异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方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1.5 在签订合同之后到开始制造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或修改要求,投标方将执行这个要求,具体内容由投标方、招标方双方共同商定,且这些修改不产生合同价的变更。

1.6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中国国家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书与现行使用的有关中国标准以及中国部颁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投标方应及时书面通知招标方进行解决。

1.7 在今后合同谈判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信函等必须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方提供的文件中使用另一种文字,则需有中文译本,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中文为准。

1.8 所有的来往文件均应采用国际单位制。

1.9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时间、内容和深度要求提供其所需的设计资料。

1.10 所有经招标方确认的资料,不免除投标方应负的责任。

1.11 合同签定后,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的时间、内容、深度要求提供其所需的设计资料,并按招标方施工和设计进度要求随时修正。

1.12 本技术规范书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基本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电气材料等应按下列条件设计、制造及运输。

2.1 工程概况

建设规模:本电厂规划容量(2×350+2×350)MW,本期新建2×350MW抽凝、间接空冷机组,预留二期扩建场地。

2.2 场地条件和自然条件

2.2.1 厂址概述

本工程建设厂址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厂址,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边界外约0.30km处,西北距库尔勒市中心城区约14.50km,西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3.50km,西南距开发区南边界(最远)约10km,南距西尼尔水库约7km,东距拟选灰场约6km。

2.2.2 气象条件

库尔勒市地处欧亚大陆深处,天山南麓中段,塔里木盆地北缘,远离海洋,属于暖温带干旱气候,具有大陆性气候特点:四季分明、冬季寒冷、夏季炎热、降水稀少且年、季变化大、蒸发量大、日照长、热量资源丰富、气候变化剧烈、昼热夜冷、全年平均风速小。

2.3 地震烈度

本工程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67g,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为0.16,特征周期为0.35s。

2.4 海拔高度:

电厂主厂房零米海拔高度<1000m。

2.5 污秽等级

污秽等级为IV级,泄露比距为3.1cm/kV(按系统最高运行线电压为基准)。

2.6 设备安装地点

电气材料等布置在室内或室外,具体见施工图纸。

2.7 电源条件

电气箱、控制柜等应能在电源下列波动范围内良好地工作:

AC220V系统为中性点为直接接地系统;

额定电压:AC220V;

电压波动: 额定电压的±10%;

频率波动: 50±0.5Hz。

3、标准

3.1 合同设备包括投标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这些附件和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将包括在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

3.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 (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4、技术规范

4.1 照明灯具应配光合理,效率高。室内开启式灯具效率不低于90%;带有包合式灯罩的灯具效率不低于90%。

4.2 照明灯具有吊管、吸顶、壁装及立管等多种安装方式,投标方应满足现场需要。灯具具备电磁兼容性,要有防雷设计,有隔离系统。

4.3 户外、厂房内用三防灯具,应能防水,防尘,防腐。三防灯具包括:路灯、户外投光灯、室内投光灯、带三防字样的灯具。

4.4 要求具有CCC认证并提供认证检验报告,光源国际CB认证。

4.5 其它要求:

4.5.1 质保期不少于3年,质保范围包括LED芯片、电源、外壳。

4.5.2 外壳采用铝合金或聚碳酸酯(PC)材料制造,透明件、透镜要求进口光学PC材料或PMMA材料制作,要抗UV。铝合金外壳氧化处理高压静电喷塑或电泳加高压静电喷塑。

4.5.3 额定使用温度范围:-30-+60摄氏度。

4.5.4 电压范围:100-240V

4.5.5 不允许使用集成COB光源,寿命30000-50000小时。

4.6 对LED灯的一般要求

4.6.1 免维护节能防尘、防水、防腐LED灯要求:

4.6.1.1光源

1)光源类型:采用进口飞利浦(Philips)、欧司朗(Osram)、科瑞(CREE)及等同光源,光效高、寿命长,驱动电源采用进口明纬、茂硕、台积电及等同恒流恒压电源,宽电压AC100~240V范围,保证驱动电源不受电源电压的变化而降低灯具的功率变化,具有稳定,抗电压波动防电磁干扰。

2)额定功率大于150W,光效高达110Lm/W以上

3)电压范围:交流85V-265V,功率输出偏差不大于1%。

4)色温:4500K—6500K

5)高显色性:Ra>80

6)工作寿命:2-5万小时

7)功率因数不低于0.98

8)光衰六年内不大于8%。

4.6.1.2灯具

1)使用环境:防触电保护达到Ⅰ类,电器防护等级为:Class1或更高。

2)隔腔一体式结构设计,电源盒和光源腔独立的腔体,热量分散、散热速度快,延长使用寿命。

3)电源盒选用进口铸造铝锭高压成型,表面经抗UV聚氨酯粉末喷涂处理,具有高强度,抗冲击及碰撞;以及防腐蚀和抗紫外光老化。

4)高导热系数的3D鳍片散热器,重量轻,散热快,有限散发热量,延长使用寿命。

5)反光罩经TRACEPRO光学软件精确配光,舒适的光照环境。纯铝(99.99%)旋压制成,阳极硬质氧化处理,不仅增强了硬度,且防腐蚀性能优越。

6)光源丰富色彩,高光效、高显色指数,抗静电4.5kV,低热阻,寿命长达5万小时。

7)要求灯具有高防护的结构,防喷水和雨淋,无尘埃进入,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级,防腐等级应达到WF2级,钢化玻璃抗冲击等级达到IK08。

8)灯具应符合GB7000系列国家标准必须通过国家3C检测认证和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

9)制造厂应该成套提供各型安装支架(包括支架、各种安装附件)。

10)采用进口芯片,优化的LED封装结构,达到低光衰、高光效、节能环保等优点。

4.7 防爆灯具

4.7.1 应具有防爆认证,防爆等级:EX D隔爆外壳 本质安全型IIC T6。

4.7.2 显色指数>80%,发光效率大于90LM/W。

4.7.3 外壳采用铝合金材料制造,透明件、透镜要求进口光学PC材料或钢化玻璃材料制作,要抗UV。铝合金外壳氧化处理高压静电喷塑或电泳加高压静电喷塑。

4.7.4 不允许使用集成COB光源,采用进口一线品牌的贴片LED芯片,长寿命电源要求和LED寿命一致。寿命不低于50000小时。

4.8 平台护栏灯

护栏灯具采用可伸缩的2.5米的护栏灯杆,护栏灯杆采用国标一寸镀锌钢管,上部采用4/3寸国标钢管制成,中间采用螺丝固定,下部和顶部根据订购的灯具样式和穿线管三通尺寸定,由投标方统一供货。

5、供货范围

5.1 一般要求

5.1.1 投标方保证提供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1.2 投标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5.2 供货清单

序号

名 称

规 范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防爆灯

GB8051,150W,管吊式

6

防爆等级ExdIICT6

2

灯具安装附件

与防爆管吊灯配套

6

3

防爆灯

GB8051,150W,壁装式

15

防爆等级ExdIICT6

4

灯具安装附件

与防爆管壁装灯配套

15

5

防爆接线盒

三通

21

6

护栏灯

GF9015,150W

86

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

应急护栏灯

GFE9015,150W

54

8

护栏灯杆

140

9

穿线管三通

140

6、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6.1 一般要求

6.1.1 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当为进口设备时,除提供中文版资料外还应提供英文版资料供参考,以中文版为准。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1.2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6.1.3 投标方应提供适用于本工程实际情况的,为本工程专用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上应标明“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硝工程专用”字样。

6.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材料出厂检验清单;

·材料合格证;

7、包装、运输与储存

7.1 包装

7.1.1 应选择适宜的包装方案,以防止合同设备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7.1.2 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包括在合理时间内有有效的防潮、抗氧化、耐海水、耐海风侵蚀的措施。对于可以进行露天堆放的合同设备,应能保证在合理时间内的露天堆放不会对合同设备造成损害。

7.1.3 凡电气设备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保管期间不被损坏,并防止受潮,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并符合铁路、公路和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包装费包括在设备总价内。

7.1.4 所有外露部分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端头均有封堵。

7.1.5 包装与保管措施应满足露天堆放六个月的要求。

7.2 发运前,投标方提供设备包装清单及装箱单。

7.2.1 供货详细清单:对所供设备进行详细描述,并一一列出。

7.2.2 货物装箱一览表:以箱为单位,对发运设备进行列举。裸装的设备按一箱计。

7.2.3 货物装箱单:详细列举某一只包装箱内的货物。货物装箱单应放在包装箱的上部,固定好,一开箱即可取到,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现场开箱验货时,照单验货,因而货物装箱单务求详尽,任何一件单独或分立的设备、部件、元器件均应作为单独的一项计入装箱单,已经组装或连接在一起的设备、部件作为一项处理。

7.2.4 包装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要求交货。

请投标方发货前将发货通知发到项目部,同时抄送到工程技术部***-********,发货需要得到项目部的同意,并将发货清单、装箱单发到项目部,便于安排卸货、搬运、仓储、验收等;技术资料清单、技术资料、工地仓储要求、质量证明文件等文件和资料也应随设备一起发运到项目现场。

8、交货地点及设备交货进度

8.1 交货地点: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烟气脱硝工程招标方指定的工地地面交货。

8.2 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交货(该批货交齐)到商务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地点日止。运输由投标方负责。

9、售后服务

投标方灯具必须提供7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1年内免费更换不合格的零配件,在服务期内,投标方在接到招标方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免费上门服务,特殊原因不能超过48小时。

照度检验:安装完成后,招标方有权要求进行专门的照度现场检测并达到照度要求。如达不到照度要求则由投标方负责免费增加灯具或调整灯具类型,直到达到照度要求为准;全部灯具投运一年以后,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方再次进行现场照度检测,照度降低应不超过10%,否则招标方有权扣罚全额质保金,并要求投标方免费更换不合格区域的灯具以满足现场照度要求。


 

签 字 页


买方: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工程大厦A座9层

邮编:100160

传真:***-********

签字代表(联系人):

设计联系人:李春喜

Email:licx@chec.com.cn

联系方式:***-********/136*****735


投标方:

签字代表(联系人):

地址:

邮编:

传真:

Email: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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