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三角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推动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举措研究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关于长三角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推动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举措研究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关于长三角(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 推动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举措研究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长三角(浙江)民营经济研究会
项目名称:推动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举措研究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深耕海洋领域多年,拥有扎实的研究基础。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方面,承担了全省20年来重大海洋经济战略谋划和规划编制,包括《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发展规划》《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倍增行动计划》等50余个重大海洋经济战略谋划和规划。海洋产业研究方面,承担了《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建设方案》《浙江省现代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2)》《“十五五”浙江省海洋产业布局体系与路径举措研究》等30余个海洋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海洋空间研究方面,承担了《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浙江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等30余个海洋空间规划研究。
基于此,建议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承担本项目。一方面研究团队完备及专业,始终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海洋领域的重大课题研究、规划方案编制,对浙江海洋产业、科技、开放、港口、生态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且有相关领域大量研究成果;另一方面,开展推动浙江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举措研究前期研究有大量沿海地市咨询任务,研究团队在全省海洋经济各领域有大量研究和调研基础,掌握一手数据和调研资料,能够有效减低深入开展课题研究的资料搜集和调研成本。
根据浙财采监〔2021〕2号:“(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60.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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