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及办公室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会议室及办公室综合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及办公室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

采购单位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炎陵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15:5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
预算金额 ¥6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志明
项目联系电话 158*****563
采购单位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廖懿颖183*****969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潘志明 158*****563

项目概况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及办公室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Y-YL-*******

项目名称: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及办公室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

方式: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炎陵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及办公室综合维修改造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HY-YL-*******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及办公室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HY-YL-*******

3.采购预算:******.57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评标方法: □ 最低价法 ■ 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_%;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_%;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_%;

■ 质量保证金: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炎陵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及办公室综合维修改造项目

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1项

******.57

******.57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 1 日至2024年 11月 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内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 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1 月 11 日 9时00 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 名:潘志明

电 话:158*****563

2.采购人

名 称:炎陵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

联系人:廖懿颖

电 话:183*****969

邮 编:******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

联系人:潘志明

电 话:158*****563

邮 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炎陵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        

联系方式:廖懿颖183*****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炎陵县解放路坎坪市场安置居35号2楼            

联系方式:潘志明 158*****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志明

电 话:  158*****5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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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豪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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