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2024年南李村镇李挂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安县2024年南李村镇李挂路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新安县南李村镇李挂路道路改建工程已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408-******-04-01-****** ),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筠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名称:新安县南李村镇李挂路道路改建工程(2408-******-04-01-******); 2、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新(2024)0008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4-28 ;项目代码:(2408-******-04-01-******) 3、建设地点:新安县南李村镇;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74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工程概况:新安县南李村镇李挂路道路改建工程位于新安县南李村镇境内,全长5.0567km。本项目改建后路面宽度6.5米,路基宽度7.5米,K0+000~K0+134.5段道路宽度不满足要求,采用22cm厚C30水泥混凝土对老路进行加宽处理:部分路面破损路段,将原有水泥路面挖除,基底夯实后重新铺筑22cm厚C30水泥混凝土;待混凝土养护达到强度后,对面板进行铣刨刻槽处理,清扫路面并对砼面板板缝处理(清缝、灌缝、贴 33cm 宽防裂贴),路面全宽范围内铺筑粘层+4.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3.5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K2+875~K2+925段道路路基沉降严重,对该段面板及基层挖除后重新铺筑20cm厚水泥稳定碎石(4.5%)底基层+18cm厚水泥稳定碎石(5%)基层+22cm厚C30混凝土+粘层+4.5cm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3.5cm 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林庄磁河桥建于2016年,设计荷载公路级,桥梁状况良好,经查询原桥设计资料并验算后在原桥水泥混凝土铺装层上方直接加铺粘层+4.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3.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桥梁两端伸缩缝重新进行更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9、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0、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 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政策,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新安县政府采购网(http://yichuan.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 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且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2)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且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和劳动合同的原件扫描件、中标后无在建承诺函,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道路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附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4、信誉要求:(1)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以来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 D 级(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11月01日 至2024年11月07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61.54.85.189/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1日08时4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61.54.85.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招标人: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南李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9-********
代理机构:河南筠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周山大道与九都西路交叉口西元国际17号楼6楼602
联系人:郭晓宁
电话:151*****295
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范留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57*****924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标签: 李挂路道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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