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服务点公开招租公告

学生服务点公开招租公告

为让学校寄宿生生活更加便利,经报上级部门批准,我校决定在秋季学期设立学生服务点,拟进行学生服务点招租,按现行市场价格以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校区位于丹江镇新兴路正对面,系初级中学,现有在校学生1900余人,其中住校生900余人。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住校生只有节假日和周末时间可自由出入。

二、学生服务点位置

学生服务点位于雷山县第二中学老学生食堂,面积约80平方米,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

三、学生服务点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包括文化用品、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不含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新鲜水果、纯净水、矿泉水等。不得出售香烟、酒之类食品;不得出售口香糖、葵花籽、花生、甘蔗之类较大影响环境卫生食品;不得出售临近过期食品;不得在服务点内设置炊具进行餐食加工出售给学生;不得出售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可能对学生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商品。上级教育等行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营业时间

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四个营业时间段。即: 第一时间段:早上起床至早读预备铃前;第二时间段:上午放学至午休预备铃前;第三时间段:下午放学至第一节晚自习预备铃前;第四时间段:晚自习放学至学生就寝前。经营者其他时间段必须关门停止营业,学校开展大型活动期间除外。

五、出租期限

自竞租成功后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出租期限为贰年。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且符合相关规定,可续签合同;若有一方提出异议或不符合续签条件,则合同终止。

六、经营管理要求

1.学校只提供经营场所,一切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物品(在规定经营范围内)由经营者自行添置;

2.经营者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法经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随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及学校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文明经营,服从学校管理。若有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发生,学校将及时报告相关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学校有权要求经营者停业整改,直至合同终止;

3.经营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借口转包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学校将终止合同。同时,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4.服务点从业人员执行岗前培训,并坚持持证(健康证)上岗制度,文明经营,衣着端庄、举止文明,不得在校内吵闹、聚众赌博、酗酒、播放不健康影视等;不得放任学生在服务点内打牌、抽烟等;不得给学生提供手机充电便利;

5.经营者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的同类商品价格并随时接受学校及物价部门的检查;

6.在承包期内,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房屋建筑结构。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期满后归学校所有,经营者不得擅自破坏和拆除;

7.在承包期内,实行安全责任制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由经营者承担所有责任。经营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与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8.经营者负责保持服务点及周围环境卫生,与学校共同营造优雅的育人环境;

9.经营期间,经营者要服从学校管理工作,出现矛盾纠纷,不得与师生发生争执,应主动与学校沟通解决。

七、经营保证金

1.必须缴纳竞租保证金共壹万元,对未竞租成功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不计利息);竞租成功对象的竞租保证金转为经营保证金;

2.竞租成功对象签订合同前必须先缴纳伍万元(不计利息)给学校,作为经营保证金。

八、承包费

1.竞租人的竞租最高报价即为服务点的年总承包费,竞租人必须在竞租成功后,签订合同生效次日上午12:00时之前一次性交清;

2.竞租人在竞租成功后须于两日内与校方签订合同,未与学校签订合同或主动放弃承包经营的,视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报名与竞租

1.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17:30(星期二);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雷山县第二中学总务处;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竞租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15:00时;

5.竞租地点:雷山县第二中学二楼会议室;

6.公开竞租其他相关详细资料备索;

7.联系电话:李老师 *******


雷山县第二中学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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