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拾遗补缺建设(重新)招标公告
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拾遗补缺建设(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宏峰莆招字[2016]008号
1、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民委员会拟建的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拾遗补缺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水利工程 工程规模: 配水管道铺设3.30km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投资概算: 约16.5万元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建设地点: 北高镇冲沁村
建设工期: 3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并在莆田市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目录库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在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网和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网和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 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 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北大道皇城水岸小区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含预算书),售后不退。
3)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网和荔城区公共资源配置中心网上下载的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仟元(¥:3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五日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11月3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荔城区北高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冲沁村民委员会(盖章)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传真:138*****115
招标代理人:宏峰集团(福建)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 曾先生
电话/传真: 185*****883
2016年10月25日
标签: 农村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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