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日常工作用车市场调查询价的函

关于租赁日常工作用车市场调查询价的函

根据我大队日常工作的需求,拟实施租赁日常工作用车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特对拟实施项目进行市场调查询价,相关事宜如下:

一、业主单位: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项目名称:租赁日常工作用车。

三、项目内容:附件1。

四、选取方式: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中标单位。

五、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资质注册三年须满三年,如是特定设备需提供相关行业生产销售资质证书。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平台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价表(附件2)、产品说明、合作方案,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

七、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2月6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八、报名地址:屯昌县屯城镇龙河路公安局办证中心三楼第二办公室。

联系人:刘警官;联系电话:133*****649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选聘结果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

附件2:报价表.docx

附件1:项目内容.docx


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0月31日


标签: 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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