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机直拨通云线路及电话资费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商机直拨通云线路及电话资费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商机直拨通云线路及电话资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商机直拨通云线路及电话资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6.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商机直拨通云线路及电话资费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为向通讯运营商租赁通过总行平台进行统一外呼使用的云线路及外呼相关的电话语音通话、外显号码、电话名片等功能。用于支行、网点业务人员及信用卡直销团队人员营销业务的语音呼出呼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中标单位数量为1名。本项目服务周期: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商机直拨通云线路及电话资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商机直拨通云线路及电话资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A.若为独立法人参与投标,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若为分支机参与投标,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二)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及与其他投标人无上述关系的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建设银行高管及需求部门、采购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承诺函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天津分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九)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以纳税所属日期为准)的有效票据凭证;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二)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料须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完整的审计报告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十五)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A.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B.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十六)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A.使用电汇、支票、汇票、本票形式的应提供保证金收据或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使用保函形式的应提供保函或保险或担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至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14层招标部现场领取,须携带现金及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的售价(元):500元/本。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14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14层会议室

七、其他

(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二)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或补遗文件)、中标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将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招标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9号增1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22-********

电子邮件:marun.tj@ccb.com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北区平安街68号后门14层

联 系 人: 刘键、温敏硕、高美玲、郭静、张颖

电 话:022-********

电子邮件:jianhangzhaobiao@163.com


,天津市,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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