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压力腔室

气体压力腔室

项目编号:WB202*****007
第一章 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气体压力腔室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气体压力腔室

2 项目编号:WB202*****007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气体压力腔室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和数量

采购气体压力腔室两套,具体部件数量和具体要求详见《气体压力腔室部件数量及要求》(附件1)和设计图纸(附件2)。

2.详细技术要求

★(1)腔室部件需满足《气体压力腔室部件数量及要求》和设计图纸中的要求。

(2)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初步图纸,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完善设计图纸。设计图纸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进行加工。

(3)腔室及其部件应进行电化学抛光。

★(4)腔室内壁表面需喷涂黑漆或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以最大程度减小腔室内壁造成的光散射。

(5)所有部件在出厂前需逐一进行试装配。

★(6)乙方应对腔室漏率进行检测:在腔室内部抽真空的情况下,漏率小于1×10-8 Pa·L/s,并且乙方需提供相应的出厂检测报告。

(7)在腔室内部气压约为0.6MPa时,30天内腔室内部气压降低量小于1 kPa。

(8)乙方需提供可重复使用的腔室运输箱。运输箱采用铝合金或类似材质,具有一定的结构强度且箱体内有减震设计,可以放置和保护装配完整的腔室及其配件,并满足装卸及长途运输的要求。运输箱应设计移动结构,确保单人可以容易地移动运输箱。

(9)铍窗、钛窗、石英玻璃窗和反射镜需采用铝合金包装箱并满足装卸及长途运输的要求。

3.其它要求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所采购产品的全套图纸。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图纸。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35.4万元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证授权链路完整;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公告见网至2024年11月7日;

(2)发售时间:2024年11月8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三部;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或其他方式;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4年11月21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182*****393

8.2.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柳工

电话:029-********

邮箱:ers6363@163.com





,陕西,西安市,莲湖区,深圳,西安,029-8

标签: 压力 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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