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光明街道党政和人大办宣传组拟需采购光明街道文旅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将委托专业机构制作一部高质量的光明街道文旅宣传片。该宣传片旨在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展示,凸显街道的独特魅力,增强公众对光明街道的认知与向往,进而吸引更多游客亲身体验。宣传片计划时长约为5分钟,同时,我们将采用高清拍摄技术和多种创新拍摄手法,确保宣传片画面内容丰富多彩、情感表达真挚动人,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和传播力。

标准如下:

策划创意标准:

宣传片策划需紧密结合光明街道的文化旅游特色,突出地域特色与人文情怀。创意新颖,能够吸引目标受众的注意力,激发其旅游兴趣。

拍摄技术标准:

使用高清摄像设备,确保画面质量清晰、色彩鲜明。

拍摄手法多样,包括航拍、延时摄影等,以展现不同角度下的光明街道美景。

尊重被拍摄对象,确保拍摄过程安全、文明。

制作质量标准:

宣传片制作需注重剪辑节奏、画面构图与色彩搭配,提升整体视觉效果。

音效、配乐需与画面内容相匹配,营造和谐氛围。字幕、旁白需准确传达信息,语言简洁明了,易于理解。

后期推广标准:

提供多种格式的宣传片成品,以满足不同平台与渠道的播放需求。

项目预算金额:*****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党政和人大办宣传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翠路北6号光明街道办主楼215

联系人:赵冰晗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31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片拍摄 制作 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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