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岱山县秀山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公示

关于开展《岱山县秀山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涉众型重大政策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厅字〔2021〕25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岱山县秀山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决策事项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落实浙江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两个先行”的发展战略部署,编制《岱山县秀山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是对秀山乡国土空间做出的总体安排,是指导秀山乡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规划公示稿可在岱山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daishan.gov.cn/art/2024/10/31/art_**********_*******.html)进行查阅。现对《规划》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二、征求公众意见

《岱山县秀山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由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本决策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可以采取打电话、发邮件等方式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进行反馈。

三、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

(1)您对《规划》的编制内容有什么意见、建议。

(2)您认为《规划》对自身利益有哪些影响。

(3)您认为《规划》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有哪些影响。

(4)您对《规划》的态度。

(5)您认为《规划》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影响程度和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有哪些。

四、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方式一:扫描[问卷二维码]提交意见


方式二:邮件或信件反馈

评估实施主体:浙江天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20号2301室-2302室

联系人:乐瀚娇 联系电话:137*****186 联系邮箱:**********@qq.com

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上标注“岱山县秀山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社会风险评估意见建议”字样,并附上姓名、联系方式等。

标签: 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 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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