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不具备移交条件的违法建构筑物公示
关于处置不具备移交条件的违法建构筑物公示
我局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对德阳市区一环路东段与东林路交汇处碧桂园凤凰台12-1号房屋违法新建(面积 8.25 平方米)作出没收实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德市城(二)罚决字〔2024〕40号。因该实物无法分割,不具备移交条件,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该违法修建没收部分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4 年 10 月 31?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5?日止。若有不同意见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到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209室。
联系人: 罗维超 联系电话: 0838-*******
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31日
标签: 置不具备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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