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警示教育基地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警示教育基地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警示教育基地更新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 | ||
行政区域 | 南开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17:3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C-80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C-801 | ||
预算金额 | ¥1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孔飞飞、杨娜、庞仲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B-9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孔飞飞、杨娜、庞仲伟 022-******** |
项目概况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警示教育基地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NZB-2024-B-1020
项目名称: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警示教育基地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因实际需求,需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创新中心警示教育基地更新项目进行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基地更新,维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4.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 供应商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半年内(2024年0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半年内(2024年0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 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7.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8.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10.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领取
方式:网上领取,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C-80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5-C-8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推荐网上领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致电022-********-3):
(1)请将标书款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报名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账户(账户名称: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银行账号:200*****950*****),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BNZB-2024-B-1020 标书款”。
(2)完成上述步骤(1)后,进入“https://tender.tendermaster.cn/supplierEntry?projectid=1”网址或微信小程序“标里标外招标助手”(点击购买标书,输入代理机构名称后,选择本次招标项目),完成信息填写并进行提交,通过审核后视为报名成功。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2-********-3
文件咨询电话:022-********-2
财务咨询电话:02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8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博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高科技产业园区鑫茂科技园军民园6-B-901
联系方式:孔飞飞、杨娜、庞仲伟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飞飞、杨娜、庞仲伟
电 话: 022-********-2
标签: 警示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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