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医技楼及核医学楼补短板建设项目勘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急诊医技楼及核医学楼补短板建设项目勘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玉溪市人民医院急诊医技楼及核医学楼补短板建设项目勘察服务,采购人为玉溪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玉溪市人民医院急诊医技楼及核医学楼补短板建设项目勘察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参与本次磋商。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医院急诊医技楼及核医学楼补短板建设项目勘察服务。
2.2采购预算:暂估价:27万元。(据实结算)
2.3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与棋阳路交叉北侧(yxtc〔2014〕11-1)地块。
2.4采购范围:
玉溪市人民医院急诊医技楼及核医学楼补短板建设项目勘察服务。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土壤氡检测、工程地质岩土勘察、建筑基坑支护工程专项岩土勘察等满足施工及设计要求的所有勘察内容,根据该项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及建设过程中相关后续服务。勘察成果满足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建设要求,并承担相关勘察缺陷责任。
2.5服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35 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成果资料。
2.6质量要求:
勘察成果符合《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2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2009年版)》(GB*****-2001)、《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版)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保证勘察质量,确保测量、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勘察必须执行国家现行的强制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的现行规范,确保本项目的地勘成果通过相关行业部门审批,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采购控制价:120元/进尺米。
3.1资质条件: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磋商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1磋商申请人信誉:信誉条件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磋商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或被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gov.cn/index. html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重大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若有失信行为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磋商申请人禁止投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磋商小组作为评审的依据。
3.3.2提供2021至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2024年成立的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磋商申请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成立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
3.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承诺);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1请磋商申请人于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报名。
4.2磋商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自己投标则无需提供);
(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00元/份,售后不退。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3日 14 时 30 分,递交地点: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玉溪市人民医院
地址:红塔区聂耳路21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87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匠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玉河社区江川口五组60幢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4*****037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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