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选留硫铁矿矿区矿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测绘技术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选留硫铁矿矿区矿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测绘技术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选留硫铁矿矿区矿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测绘)技术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
行政区域 | 汉中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17: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预算金额 | ¥3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6-******* | ||
采购单位 |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中市宁强县羌州北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4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典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汉中市汉台区萃庭花园小区20号楼一单元6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6-******* | ||
附件: | |||
附件1 | 设计采购计划 |
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选留硫铁矿矿区矿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测绘)技术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2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LGC-HZCG-*******
项目名称: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选留硫铁矿矿区矿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测绘)技术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2,1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个工作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选留硫铁矿矿区矿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测绘)技术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强县巩家河历史选留硫铁矿矿区矿硐涌水综合治理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和测绘)技术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 2022年度或 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 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 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法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质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与。
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 [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名称: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地址:汉中市宁强县羌州北路
联系方式:138*****427
名称:典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萃庭花园小区20号楼一单元602室
联系方式:0916-*******
项目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916-*******
典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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