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部分路段建设定点测速设备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沙坡头区部分路段建设定点测速设备项目综合评比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坡头区部分路段建设定点测速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交通管理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中卫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31日 17:54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15:00 | ||
预算金额 | ¥5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房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 297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永铸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房蓉 0955-******* | ||
附件: | |||
附件1 | 登记表 (1).docx |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坡头区部分路段建设定点测速设备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坡头区部分路段建设定点测速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NXJND(ZC)-2024-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蓉
项目联系电话:09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 297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永铸09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房蓉 0955-*******
代理机构地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NXJND(ZC)-2024-98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坡头区部分路段建设定点测速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05元
最高限价:******.05元
采购需求:为维护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拟在沙坡头区5处路段建设双向定点测速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将采购**********@qq.com%E9%82%AE%E7%AE%B1%E5%90%8E%E9%A2%86%E5%8F%96%E7%94%B5%E5%AD%90%E7%89%88%E6%8B%9B%E6%A0%87%E6%96%87%E4%BB%B6" ignore="1">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或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后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长城东街香山名邸东侧营业房16#楼9、10、11号)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采购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3.****** 万元(人民币)
标签: 分路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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