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马头山3号地块区间道路项目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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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南明湖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通往马头山3#地块区间道路项目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往马头山3#地块区间道路项目配套景观绿化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丽水市南明湖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往马头山3#地块区间道路项目配套景观绿化工程
2.2 项目编号: ZJPEC-LH-GC01
2.3 建设地点:丽水市莲都区
2.4 建设规模:3#地块西侧红线外与3#区间道路沿线景观提升区域涉及面积约*****.9㎡
2.5 计划工期:70日历日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招标范围:东港大桥桥头至马头山3#地块区间道路景观绿化工程设计图纸内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养护、安装工程等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招标控制价:*******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2.10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景观绿化项目的施工承包,施工具体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安装工程),并包含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保证工程验收通过。
工程量清单:通往马头山3#地块区间道路项目配套景观绿化工程招标清单.xlsx(细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备注 | |
1 | 通往马头山3#地块区间道路项目配套景观绿化工程 | 绿化工程 | 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格 | |
2 | 景观工程 | |||
3 | 室外给排水工程 | |||
4 | 安装工程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还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带有安全考核B类证书;
3.3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盖单位公章),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3.4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网页打印盖单位公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行政处罚、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 投标人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名惩戒记录以及近三年无不良行为。
3.7 企业业绩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至少具备1项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合同额度不低于300万元(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施工合同作为佐证材料。
3.8 财务要求:投标人的现金流、盈利能力良好,经营状况正常。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与龙创集团系统内各级领导人员、全体在职员工之间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包括配偶、子女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任何股权、管理、财务或其他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
3.12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 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 日 09:00 时到 2024 年11月5 日 16:00 时;
获取方式:
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育德路98号大禹成林苑4楼大禹成林苑4楼)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 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东南分公司
账号:550*****2200030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市府大道支行
注: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招标文件费(只接受公对公打款);汇款后须将汇款凭证保留发送至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37*****029、邮箱:**********@qq.com)。
4.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保证金:*****元,大写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南明湖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处州支行
银行账号:198*****04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 19 日 9 时 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及线上报价。
1)现场递交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育德路98号大禹成林苑4楼大禹成林苑4楼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线上扫描件及报价同步上传在“睿采网”投标页面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育德路98号大禹成林苑4楼大禹成林苑4楼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 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丽水市南明湖旅游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水市汇隆五金装饰城寿元街 1519 号 6 号楼 8 楼
联 系 人: 徐经理
电 话: 0578-*******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A座7层。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马先生 电话:16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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