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2024]2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沪渝蓉(北沿江)高铁扬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生态科技新城,北至万福路,南至文昌东路,东至烟花三月路,西至廖家沟。
2.1.2 工程规模:包含(1)春风十里路扩容改造工程: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50KM/ h,双向六车道长约2.5公里;(2)站区地面支路系统优化改造工程:对夏桥路等道路及其相关交叉口进行改造,道路累计总长约1.65 公里;(3)西站房正下方交通换乘核及地下停车场工程:总面积约13.67万平方米;(4)北沿江扬州东站西广场地面景观及枢纽配套车场工程:枢纽配套车场包括北侧桥下社会车场(约1.2万平方米)和南侧桥下公交车场(约2.3万平方米),景观广场面积约6.68万平方米,新增配套用房约0.5万平方米;(5)水系迁改及其相关水利设施工程:水系调整工程等别为Ⅲ等,闸站、复堤堤防等永久建筑物等级为3 级,引排河永久建筑物等级为4 级,其余次要建筑物及临时性水工建筑物均为5级。
2.1.3 合同估算价:******.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依据本项目初步设计,完成本项目涉及的所有相关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等所有设计;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工程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需求。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同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包括:(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及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应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施工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2019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标准:以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亿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应为投标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次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如同一项目业绩同时具有施工或设计,验收时间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最后时间为时限认定。如为设计业绩,10亿元是指工程投资额而非设计费用金额。如为监理业绩,10亿元是指工程投资额而非监理费用金额。若合同中未明确工程投资,可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如为设计业绩,以审图合格证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审查文件获取
5.1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5日;
5.2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六、资格审查截至时间
6.1 资格审查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
6.2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1月12日15时0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 评标方案 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并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3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一、评标细则:总分100分,其中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设计文件:5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具体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二、定标因素(1)设计成果文件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的契合程度。(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 :定标委员会针对项目实施和管理等问题进行书面出题,项目经理根据定标评委会现场拟定的问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明标方式,定标委员会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回答进行横向比较。如参加项目经理答辩的,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定标会开始时间前出席并签到(时间地点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至少提前2天通知),如果项目经理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3)企业信誉:2019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扬子杯”等; 获奖证书中应包含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认可。应提供以下资料:获奖证书(刚获奖的工程如确未颁发证书的,可提供获奖文件作为依据,时间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本项限评10项)(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项目经理答辩好的企业优于项目经理答辩差的企业。②设计成果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设计任务书契合度高的企业优于契合程度低的企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栏附件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525号新城西区行政商务中心3号楼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1#,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编:******
邮编:******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人:陈刚
电话:0514-********
电话:0514-********
传真:
传真:051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十一、备注
备注: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文件。异议受理联系人: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陈女士 联系方式:0514-********;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与预审文件中说法不一致的,以预审文件中内容为准。

2024年10月31日

标签: 综合交通枢纽 EPC工程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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