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采购公告

遂宁市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采购公告


遂宁市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项目采购公告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拟对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采取比选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遂宁市2024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二)项目限价:29万元(不含采购样品费用)

(三)总批次数:365批次(其中:种植业产品156个,畜禽蜂产品156个,水产品53个)

(四)服务内容:完成365批次遂宁市2024年省级监督抽查样品的抽样、检验、报告出具等工作

(五)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六)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遂宁市辖区)

二、比选方案

(一)比选申请人资质及能力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 同时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对提供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比选原则

为保证服务质量,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应商。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报价

( 10% )

10

有效的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价格权重×100

2

人员配备

( 40% )

40

1、项目负责人:具有农业或食品或质量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4分;具有农业或食品或质量等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证书的得6分;具有农业或食品或质量等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0分,本项最多得10分。

2、技术团队:为保证高质量完成本项目,供应商所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检验人员与承检数量配比合理,每具有一个农业或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1分;每具有一个农业或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每具有一个农业或生物或化学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证书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30分。

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并和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服务方案( 40% )

40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抽检工作目标及原则;②抽样;③样品运输及保存;④检测;⑤质量制度;⑥人员培训方案⑦数据处理时效性;⑧结果异议处置;⑨检验数据汇总分析及应用;⑩应急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审,以上方案描述清晰详细且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内容缺失扣4分;每有一处描述缺陷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5

履约能力 ( 10% )

10

1、2021年至今供应商承担过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每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为保证样品的抽检时效性、完整性、农产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等需要,供应商将抽样后制备保存好的样品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采用常规抽样交通工具(含冷链运输车)从采购人地址送达承担本次任务的供应商实验室,6小时内得6分,6-12小时得4分,12-24小时得2分,24小时以上得1分。提供详细的路线说明及所用时间,路线说明以导航地图驾车导航时间截图为准。

三、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要求:一份签字盖章后的比选文件应当密封送达比选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比选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比选文件格式自拟。

(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5日下午17时00分,递交地点为:遂宁市遂州北路477号遂宁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0825-*******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投标单位≥3家时,业主单位即开标比选,比选结果不再通知落选单位。

(三)遂宁市农业农村局组建项目比选专家组对资质进行评审,并按综合评分法原则开展比选。

(四)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在10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逾期未到场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业主单位有权重新确定承担单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产品质量 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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