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月湖湖底淤泥清理工程招标公告
金月湖湖底淤泥清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代码:********049026
金月湖湖底淤泥清理工程
受昌图县水库水闸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金月湖湖底淤泥清理工程施工的招标工作。该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月湖湖底淤泥清理工程
2、招标人:昌图县水库水闸工程建设管理处
3、建设地点:昌图县
4、资金来源:自筹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金月湖湖底淤泥清理工程施工
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四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A区;二标段:B区;三标段:C区;四标段:D区
8、质量标准:合格
9、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出具的BBB级及以上信用评价报告或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未纳入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或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2、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
办公地址: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4室)。
3、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标段。
4、报名要求: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人处进行确认(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6)项目经理(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水利水电专业从业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7)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人的法定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附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现场签写法人诚信证明,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现场签订工程质量承诺书;(9)投标单位不得在昌图县2016年前有水利在建工程项目(10)投标人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财务能力(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账面可用资金不少于300万元的证明,四标段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账面可用资金不少于100万元的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携带招标人出具的"招标审核确认单"及报名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于2016年11月17日10:00时开标,开标地点为:昌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图县水库水闸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周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225号龙生大厦1704室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电话:***-********
邮编:11000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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