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学生运动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年学生运动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2024-2025年学生运动服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装具/被服/制服

采购单位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行政区域 福清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19:3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9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余青、郭晨飙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福清市龙山街道元华路校园新村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潘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余青、郭晨飙、0591-********
附件:
附件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登记表.docx

项目概况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2024-2025年学生运动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匠一招[2024]067号

项目名称:福清元洪高级中学2024-2025年学生运动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组件

预计学生人数(人)

校服数量

/人/年

最高单价限价

服务期限

主要技术规格

预估采购金额

投标保证金

1

1-1

春秋运动服(男女生)

长袖上衣一件、长裤一条

初中398

高中669

2套

125/套

2年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

******

9000

1-2

夏季运动服(男女生)

短袖上衣一件、长裤一条

2套

95/套(初中)

100/套(高中)

交货地点: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验收完毕。

注:每款的学生人数为预计量,根据每年学生实际需要(含因故需增补等),按实际发生的数量与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中标人在生产校服时需在上衣左胸前缝制学校的标识,(具体图案附后)。

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全部合同货物,完成交货验收,经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后,凭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验收单及中标人的货物发票,在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货款90%,10%余款待第二年6月前不合体服装修改完毕验收合格材料时办理结算。

成衣标样:

1.采购人提供招标货物成衣标样各一套放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可在购买标书时观看校方提供的成衣标样(可拍照、测量,不得拿走,投标人应按成衣标样生产样衣);并严格按照样衣的面料类型、款式、花色进行样衣制作,拉链钮扣等配件可以在不低于样衣标准的前提下更换样式。

2.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样衣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所供货物面料与样品不一致,则不予验收通过;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衣在中标公告后三日内办理退回手续,未按时办理退还手续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样品不负保管责任。

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投货物的产地、数量、单价和合计价等。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注明面料、里料、材料的生产厂家,中标后所供货物的面料、里料、材料等必须与投标递交样品一致。

4、投标报价应包含生产制作、抽样检测费、包装、运输及装卸、进仓、税收等一切相关责任与费用。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合同。

样品要求:

1、供应商应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观看由采购人所提供样衣的颜色、款式、结构、工艺等等。供应商须严格依据采购人所提供的样衣,制作与样衣同样的投标成品样服。

2、样服应包括所有2个品目学生套装,共2套款式。

3、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4:30-17:30将样品夏装运动服、春秋运动服170cm规格各一套,共2套送到招标代理公司。

4、所提交样品的工艺、面料须按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基本安全技术必须按照达到GB*****-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安全标准要求和DB35/T 836-2015《学生装》(福建省地方标准)进行制作。投标样服必须剔除所有能透露投标人信息的标识(如厂标、品牌等),但必须保留耐久标识,包括型号、纤维成分、洗涤说明等。

5、样品未按时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部分不得分。

6.必要时评标现场评委可对所有样品进行现场测试(是否脱线、褪色等)。定标后,中标候选人的样品须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其余投标人样品应在评标结束当日由投标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办理退回手续,逾期办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样品。

7.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仅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若本项目招标需复议,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③投标人应提供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如投标人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采购方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④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未提供说明或承诺或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⑧资格承诺函(若有):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受[福清元洪高级中学]委托,对[福清元洪高级中学2024-2025年学生运动服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匠一招[2024]067号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③投标人应提供其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如投标人隐瞒事实,虽中标但被采购方查证违法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④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未提供说明或承诺或表明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⑤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⑧资格承诺函(若有):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投标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潜在投标人须至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潜在投标人务必先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我公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招标文件价款至我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登记表样式详见公告附件)编辑完整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我公司的电子邮箱(*********@qq.com)】。

5.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待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5日][09:30](北京时间);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8.需要落实的招标采购政策:(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3)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9.询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质疑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七、询问、质疑与投诉”要求执行,否则不予接收。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人: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地 址:福清市龙山街道元华路校园新村1号

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05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邮 编:******

项目负责人:余青、郭晨飙 电 话:0591-********

电子信箱:*********@qq.com

缴交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福州江滨支行

银行账号:802*****000067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开户名: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账 号:350*****430*********

附件: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合同包

品目号

货物名称

组件

预计学生人数(人)

校服数量

/人/年

最高单价限价

服务期限

主要技术规格

预估采购金额

投标保证金

1

1-1

春秋运动服(男女生)

长袖上衣一件、长裤一条

初中398

高中669

2套

125/套

2年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

******

9000

1-2

夏季运动服(男女生)

短袖上衣一件、长裤一条

2套

95/套(初中)

100/套(高中)

交货地点: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交货验收完毕。

注:每款的学生人数为预计量,根据每年学生实际需要(含因故需增补等),按实际发生的数量与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中标人在生产校服时需在上衣左胸前缝制学校的标识,(具体图案附后)。

付款方式: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全部合同货物,完成交货验收,经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后,凭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验收单及中标人的货物发票,在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货款90%,10%余款待第二年6月前不合体服装修改完毕验收合格材料时办理结算。

成衣标样:

1.采购人提供招标货物成衣标样各一套放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可在购买标书时观看校方提供的成衣标样(可拍照、测量,不得拿走,投标人应按成衣标样生产样衣);并严格按照样衣的面料类型、款式、花色进行样衣制作,拉链钮扣等配件可以在不低于样衣标准的前提下更换样式。

2.投标结束后,中标人的样衣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若所供货物面料与样品不一致,则不予验收通过;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衣在中标公告后三日内办理退回手续,未按时办理退还手续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样品不负保管责任。

备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所投货物的产地、数量、单价和合计价等。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注明面料、里料、材料的生产厂家,中标后所供货物的面料、里料、材料等必须与投标递交样品一致。

4、投标报价应包含生产制作、抽样检测费、包装、运输及装卸、进仓、税收等一切相关责任与费用。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合同。

样品要求:

1、供应商应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观看由采购人所提供样衣的颜色、款式、结构、工艺等等。供应商须严格依据采购人所提供的样衣,制作与样衣同样的投标成品样服。

2、样服应包括所有2个品目学生套装,共2套款式。

3、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4:30-17:30将样品夏装运动服、春秋运动服170cm规格各一套,共2套送到招标代理公司。

4、所提交样品的工艺、面料须按招标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的技术参数要求、基本安全技术必须按照达到GB*****-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类安全标准要求和DB35/T 836-2015《学生装》(福建省地方标准)进行制作。投标样服必须剔除所有能透露投标人信息的标识(如厂标、品牌等),但必须保留耐久标识,包括型号、纤维成分、洗涤说明等。

5、样品未按时提供或提供不齐全或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样品部分不得分。

6.必要时评标现场评委可对所有样品进行现场测试(是否脱线、褪色等)。定标后,中标候选人的样品须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验收样本。其余投标人样品应在评标结束当日由投标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持身份证办理退回手续,逾期办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样品。

7.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仅作为本次评审依据,若本项目招标需复议,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地址:福清市龙山街道元华路校园新村1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匠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5号兴旺大厦3楼            

联系方式:余青、郭晨飙、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青、郭晨飙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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