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城街道友兰官庄村果蔬大棚及纸袋加工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沂城街道友兰官庄村果蔬大棚及纸袋加工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沂水县沂城街道友兰官庄村果蔬大棚及纸袋加工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沂城街道友兰官庄村果蔬大棚及纸袋加工厂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沂水县沂城街道友兰官庄村民委员会,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准备完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沂水县沂城街道友兰官庄村。
2.2工程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造价:约122万元人民币。
2.6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7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具有与本招标项目规模类似的施工监理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县雪山风情街D-2-28)报名及资格预审。
4.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仅用于沂水县沂城街道友兰官庄村果蔬大棚及纸袋加工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拟投入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近三年来完成类似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5)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劳务合同、养老保险费缴纳票据(2016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原件查验。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沂城街道友兰官庄村果蔬大棚及纸袋加工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县雪山风情街D-2-28)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沂城街道友兰官庄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董工
联系电话:189*****722 137*****722
2016年10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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