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浦江镇重大办、投促办食堂市场化托管项目的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XY-2024-F43)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浦江镇重大办、投促办食常市场化托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302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机关
条线。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49.3020万元,采购服务期: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
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江镇重大办、投促办食堂市场化托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江镇重大办、投促办食觉市场化托管项目)的授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按照《浦江镇招投标领域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向浦江镇纪委、监察办申请查询(查询内容包
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查询申办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下
午,查询申办地址为联航路1528号浦江镇行政办公中心9113
室),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无行购(犯罪)记录原件:
7.根据财库【2020】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
购:
8。本项目非专门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9.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1日09时30分到2024年11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需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餐饮服
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书原件: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式公告附件内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1会议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1会议室
一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
市闵行区浦江镇机关条线的委托,就浦江镇重大办、投促办食堂市场化托管项
目采用比选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采购计划经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按照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品目分
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本项目类别为服务类。本次采购的项目为集中
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服务,属于非政府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浦江镇重大办、投促办食堂市场化托管项目
项目编号:XY-2024-F43
采购内容:拟为浦江镇重大办、投促办食堂市场化托管项目进行招标。预算金
额49.3020万元,采购服务期: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具体需求以比
选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台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按照《浦江镇招投标领域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向浦江镇纪委、监察办申请查询(查询内容包
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查询申办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下
午,查询申办地址为联航路1528号浦江镇行政办公中心9113
室),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7.根据财库【2020】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
购:
8.本项目非专门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9.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s
10.木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公告附件内下载)
四、获取比选文件的办法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日上
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材
料前往上海市闵行区都市路5058弄33号302室购买比选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比
选文件工本费:500元(现金)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迟到或不
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1会议室(从1588号大门
进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10: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28号行政办公中心9111会议室(从1588号大
门进入)
七、发布公告的煤介
本采购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cebpubservice..co
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机关条线
地址:联航路1515号
商
联系人:詹慧
电话:642922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喜泰北路8号2楼
联系人:朱佳慧
电话:13917092189
电子邮件:xyz5810160163.co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一
三二(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业务专深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
营业收入为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属于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属
人,宫业收入
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