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智慧高速公路—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一体化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智慧高速公路—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一体化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交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有限公司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智慧高速公路—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一体化设施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交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交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有限公司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智慧高速公路—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一体化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JT-XM-GKYQZB-HW-******-0045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有限公司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智慧高速公路—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一体化设施采购项目
2.3招标内容: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智慧高速公路—车路协同自动驾驶一体化设施1套。
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智慧高速公路根据车路协同与自动驾驶的特点,选择示范路段作为车路协同与自动驾驶的测试路段,开展基于LTE-V2X的车路协同应用示范,实现车、路、云之间数据的传输,辅助车路协同自动驾驶测试,探索未来车路协同自动驾驶更多的应用场景,完善相关技术,将实现人、车、路、环境的全面感知和协同。
本项目基于智慧公路项目细分,完成高精度地图制作及地图引擎、云边协同与场景管理系统、数字孪生系统的建设。详细功能描述见附件。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供货地点:哈尔滨至肇源高速公路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部署及上线;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万元整)
2.9缺陷责任期:1年。
2.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A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3.3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4投标人须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5投标人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未被列入投标人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招标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
4.5投标人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招标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任一投标人为多家投标人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办法》中关于投标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投标人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投标保证金5.1保证金金额:*****元(大写:伍万元整)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3时30分
5.3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1)意向潜在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潜在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3日13时30分
投标人应在采购服务平台→下载专区→工具软件→“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供应商使用)”下载工具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13时30分;(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标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在开标时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文件开标情况。投标人需在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造成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3使用本企业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解密须使用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CA,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所需的CA,并熟练掌握远程互联网开启会议的登录、签到、解密等的操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黑龙江省交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上马厂镇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6*****871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电话:0451-********
日 期: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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