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04-02-****** | ||
投资项目名称 | 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海珠区非“双无”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政府债券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等);供水企业(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企业自筹等 | 资金来源构成 | 区财政(政府债券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等)出资占比80%,供水企业(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共对*****户(改造户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允许存在客观原因不能进行改造的情况下进行地址变更)老旧共用用水设施实施改造。(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 ||
工期(交货期) | 总工期为111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13.67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3)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监理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①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③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8月-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在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 3.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基础清单》(2024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③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8月-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2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海珠区公共给排水设施监督所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上冲水闸管理房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20-********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胡工 | 联系电话 | 020-********/134*****994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交易集团企业库 |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标签: 老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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