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XZNZB-2024-3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9 万元,招标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9000.00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 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
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
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
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
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1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现场获取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
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楚雄正诺招标有限责任公
司(楚雄高新区紫溪大道 227 号)获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文件的,需将上述资料扫描发送
至 563122992@qq.com.(联系人:李工 13987869166)售价:400.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楚雄高新区紫溪大道 227 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楚雄高新区紫溪大道 227 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XZNZB-2024-39。
2、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9000.00 元。
5、最高限价:99000.00 元。
6、采购内容:仪器设备一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8、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正规渠道原装产品,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现
行标准、规范和规定;安装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现行标准、规范和规定的要求,一次性验
收合格。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3 供应商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4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
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
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
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
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
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
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现场获取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原件):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到楚雄正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楚雄
高新区紫溪大道 227 号)获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文件的,需将上述资料扫描发送至
563122992@qq.com.(联系人:李工 13987869166)售价:4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高新区紫溪大道 227 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采购,澄清,补遗等通知公告均在上述网站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
者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检验检测认证院
地 址:楚雄市阳光大道云荷路
联 系 人:余老师
电 话:0878-6011921
电子邮件:56312299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正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市东瓜镇紫溪大道 227 号 B 幢 202 室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3987869166
电子邮件: 13987869166@139.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