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收购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ZYY-202411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收购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法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 万元,招标人为信阳鼎信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收购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
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收购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收购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要取得
总部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若新成立公司不足 3 个月,则提供相应月份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网页
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出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投资人信息等查询网
页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
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收购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法律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编号:GZYY-20241104
4、最高限价:45 万元
5、采购内容:收购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法律服务,具体要求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7、交付时间:自入场调查开始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报告。
8、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要取得
总部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
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的社保证明和纳税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
件,若新成立公司不足 3 个月,则提供相应月份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
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律师执业证书。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提供网页
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出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投资人信息等查询网
页截图。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 30 号中材地勘
河南总队北配楼 2 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
原件,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 份。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阳鼎信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北京大街与长安路交叉口 9 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5188291688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 30 号中材地勘河南总队北配楼 2 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76-680960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鼎信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北京大街与长安路交叉口 9 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1882916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市国资运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 30 号中材地勘河南总队北配楼 2 楼
联 系 人: 张祺
电 话: 0376-680960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