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华校区办证房屋鉴定高职培训中心人防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莲华校区办证房屋鉴定高职培训中心人防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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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办证房屋鉴定(高职培训中心人防改造设计施工
一体化工程)
(招标编号:ZZ2401966B02033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办证房屋鉴定(高职培训中心人防改造设计施工一体
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冶金
高等专科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办证房屋鉴定(高职培训中心人防改造设计施工
一体化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办证房屋鉴定(高职培训中心人防改造设计施工
一体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办证房屋鉴定(高职培训中心人防改造设计施工一
体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
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
扫描件、文件费汇款凭证(公对公转账)、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 zzhw02@vip.163.com 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竞争性
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三楼评标五厅(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
域小区 17 幢 1 单元 3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三楼评标五厅(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
域小区 17 幢 1 单元 3 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办证房屋鉴定(高职培训中心人防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
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前台(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
假区中天融域小区 17 幢 1 单元 3 楼)或 zzhw02@vip.163.com 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
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2401966B020335
项目名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办证房屋鉴定(高职培训中心人防改造设计施工
一体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 元
最高限价:575000.00 元
采购需求(采购范围):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办证房屋鉴定(高职培训中心人防
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完成地下人防部分原有项目不满足现状验收部分的改造设计及施工。
包含人防建筑面积:2683.1㎡。在消防水泵房旁增加一个人防口部,通过汽车坡道疏散,此
口部沿用原防护密闭门(BFM1520-15),增加一扇密闭门(BM1520)和两片 250mm 厚钢筋混
凝土墙(长 6 米,高 3.75 米),解决原人防疏散宽度不足问题。
2、完成以上项目配套人防设备专业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原有地下人防部分的人防建筑、
人防电气、人防电气、人防通风等。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办证房屋鉴定(高职培训中心人防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工
程) 1 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半年内;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是
项目地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莲华校区。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须对项目现有工程存在缺陷的内容进行梳理,根据现行人防验收
标准进行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 号)、《工
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 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014)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
省相关规定,并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并一次性通过审批。
(2)施工质量要求:施工部分符合设计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3)质保要求:①质保期:两年;②质保验收标准按国家建筑工程质量保证相关法律法规执
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
自然人身份证明(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
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
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参与磋
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2 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或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提供自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
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
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
注)(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如
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 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
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税的,
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4.2 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
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
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
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6.2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
筑行业(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
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上述(1)和(2)资质要求
7.2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
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等;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且提供与
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
的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项目负责
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
业资格,须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且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若
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同。
(3)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提供与供应商
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内的劳动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应提供续签的劳动合
同,且社会保险为供应商在缴状态。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
书面承诺。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
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
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
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未注明派出单位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
责响应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
(5)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
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
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现场获取: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3 楼前台(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
小区 17 幢 1 单元 3 楼);邮箱获取:zzhw02@vip.163.com 邮箱。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
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上述资料扫描件、
文件费汇款凭证(公对公转账)、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通发票/专用发票)、联系人姓
名、联系电话发送至 zzhw02@vip.163.com 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竞争性磋商公告
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
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三楼评标五厅(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 17
幢 1 单元 3 楼),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三楼评标五厅(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 17
幢 1 单元 3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
账号:250202501920013680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 388 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 0871-66051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 17 幢 1 单元 4 楼
联系方式:0871-68103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阮斌丽、吕艺帆、田林轩、王柯懿、杨洁轶、孙玉萍、丁红梅、王军
电 话 :0871-6810366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 388 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 话:0871-660515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 17 幢 1 单元 4 楼
联 系 人: 阮斌丽、吕艺帆、田林轩、王柯懿、杨洁轶、孙玉萍、丁红梅、王军
电 话: 0871-68103662
电子邮件: zzhw02@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培训中心 房屋鉴定 人防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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