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块等 8 地块用户热量表集抄系统设计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HNXZXB-2024-11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块等 8 地块用户热量表集抄系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5.81646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清洁热力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询比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块等 8 地块用户热量表集抄系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块等 8 地块用户热量表集抄系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
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
个月的证明材料;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供应商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
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3.2 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
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
商承担;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
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北三环交叉口中和融岛国际 29 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北三环交叉口中和融岛国际 29 层河南信则招标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北三环交叉口中和融岛国际 29 层河南信则招标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块等 8 地块用户热量表集抄系统设计
1.2 招标编号:HNXZXB-2024-111
1.3 采购方式:询比
1.4 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河东第一、二、三棚户区内。
1.5 采购需求:
1.5.1 项目概况:河东第一、二、三棚户区项目总建筑面积 477.74 万平方米,共 20 个住宅
地块,共 157 栋高层住宅楼,共安置 29116 户。
本工程为河东第一棚户区 3 号地块、6 号地块,第二棚户区 2 号地块、4 号地块、5 号地块、7
号地块,第三棚户区 2 号地块、4 号地块用户热量表集抄系统设计。
1.5.2 采购范围:河东第一、二、三棚户区 8 个地块(1-3、1-6、2-2、2-4、2-5、2-7、3-2、3-4)
户用热量表集抄系统设计,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初步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包括提供满足施工图审查所需预算
等资料、文件)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
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设计阶段专家审查会上做汇
报以及相关设计文件等,负责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
供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
工作。
1.5.3 设计服务期:合同生效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户用热量表集抄系统的设计工作(具体
时间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其他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1.5.4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
1.5.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一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
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
个月的证明材料;
2.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供应商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
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3.2 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本项目招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
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
商承担;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
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
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5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30;
3.2 询比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获取。
3.3 现场获取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北三环交叉口中和融岛国际 29 层;
3.4 询比文件售价:500 元/份,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3.5 其他有关事项:领取询比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询比文件的,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件
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委托他人获取询比文件的,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
人身份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北三环交叉口中和融岛国际 29 层河南信则
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4.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4 年 11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北三环交叉口中和融岛国际 29 层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
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清洁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港大厦 B 座 505 房间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637111196
代理机构: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代先生、王先生
电 话:0371-55632128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北三环交叉口中和融岛国际 29 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清洁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港大厦 B 座 505 房间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6371111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与北三环交叉口中和融岛国际 29 楼
联 系 人: 代先生、王先生
电 话: 0371-5563212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