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堆本体、乏燃料保存水池、干燥井埋藏井退役实施工程已审
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
科学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
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IAE-GC-GKZB-24-3225
2.2 项目名称
堆本体、乏燃料保存水池、干燥井埋藏井退役实施工程
2.3 项目概括
为保证堆本体、乏燃料保存水池、干燥井、埋藏井的去污、拆除、废
物分拣、废物包装、转运及厂房去污、部分建筑物(低放废物切割间、堆本体工
作平台、化学去污间、机械去污间、电缆剥皮间)的去污、拆除等工作的顺利开
展,现需委托施工单位,协助原子能院开展相关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相关内容。
2.4 招标范围
堆本体、乏燃料保存水池、干燥井、埋藏井的去污、拆除、废物分
拣、废物包装、转运;厂房去污、部分建筑物(低放废物切割间、堆本体工作平
台、化学去污间、机械去污间、电缆剥皮间)的去污、拆除等工作。
无多个标段划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相关内容。
2.5 建设/项目地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需方指定地点
2.6 计划工期
(1)堆本体退役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16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 年 11 月 9 日;具体时间将根据后续工程实施进度确定。
(2)乏燃料保存水池、干燥井及埋藏井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7 年 7 月 7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 年 10 月 26 日;具体时间将根据后续工程实施进度确
定。
(3)厂房去污、建筑物拆除的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7 年 11 月 9 日,计
划竣工日期为 2028 年 5 月 10 日;具体时间将根据后续工程实施进度确定。
2.7 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项目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应遵守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
印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在投标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
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附格
式)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退役工程实施经验,提供 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今至少 1 项核设施退役的类似业绩;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
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
包含已释放的);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
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招标文件后
附格式)
3.5 人员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放射性场所施工工作的人员应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
核或具有辐射防护证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及考核合格证明或辐射防
护证明;
(2)电气、吊运、特种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具有特种作业资格证
书;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清单及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副高及以上职称)应参与过至少一项核设施退役
治理工程相关的项目(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承包
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确需更换的,应提前 30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发包人,
并由发包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更换。;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及不
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承诺书(格式后附);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
参加本次招标;
以上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
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 1:堆本体、
乏燃料保存水池、干燥井埋藏井退役实施工程售价:20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
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收款账号:20000092878500157982496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 发售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17 时 10 分—2024 年 11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
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
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
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
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7 号新时代大厦 10 层 1005 会议
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核 工 业 集 团 电 子 采 购 平 台
( https://www.cnncecp.com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房山区阎村镇三强路 1 号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10-69357212
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7 号新时代大厦 10 层
联系人:王倩文、王凡
联系方式:19250266455
010-83452373
邮箱:xsdzxzb17@sina.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
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07 日 09
时至 11 时 30 分、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投标人
须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付款凭证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申领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如未在发售截止
时间前完成注册、申请报名、购买、下载等工作,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中
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电话:021-61592300)。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代理机构:新时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