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汶川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SS-2024-960)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汶川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4.403万元,招标人为汶川县欣禹林业有限责任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汶川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汶川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汶川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水土保持评价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
行贿犯罪记录;
8.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合法获取磋商文件的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提供证明材料)
;
9.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
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1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非现场报名,电子发售方式,供应商在我
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该网站供应商服
务系统及使用手册。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获取磋
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采购项
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完
整无误);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上传至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zzss.cn/)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B座7楼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B座7楼
七、其他
1、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2、项目负责:刘菁、喻宇;质控审核:宋伟;项目执行:张雨晴、文荟尧;询
问、质疑、投诉受理:李静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汶川县欣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威州镇东街种子经营部国有林保护局二
楼
联 系 人:阳老师
电 话:0837-63370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A座4楼
联 系 人: 夏老师
电 话: 028-87789977
电子邮件: 284413676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一、项目概况
汶川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包括(1)农业、林业包括生产黄连等农产品;经济林建设;(2)木材加
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木炭加工、生物质颗粒、木(竹)材等林、竹产品初深加工。(3)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的博物馆、展览馆:拟建川西北林果科技博览馆、川西珍稀动植物博览园,涉及大
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环境敏感区;(4)养殖业:蟾蜍养殖,涉及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地
等环境敏感区。(5)房地产业的宾馆、酒店:森林康养基地,并涉及大熊猫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地等
环境敏感区。建设涉及汶川县三江镇、水磨镇、漩口镇、威州镇、绵虒镇、映秀镇、灞州镇等7个乡
镇。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完成“汶川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内容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即《汶川县国家储备
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中标人对本项目区域水土流失现状、水土流失预测分析、提出经济适宜的水土保持措施等、
并按照国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编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水土保持
方案,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等工作,以及协助采购方进行
项目评审及文件的报批工作等。
3、在成果文件审核过程中,如需对报告进行修改,中标人须及时协助采购人完成后续的修改工
作。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水土保持法律、标准、规范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编制,编制内容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技术标准》(GB 50433-201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
2008)。水土保持措施符合项目所在地实际,并通过专家评审。
5、成果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编制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必须签暑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
整齐全。文字为doc格式,电子文件1套,纸质文件3套。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资料提供齐全后60个日历天交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服务期直
至项目取得具有审批权限的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的水土的批复。
(二)服务地点:汶川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报价要求:项目按照《汶川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价,报价货
币为人民币,包括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技术评审费、交通费、管理费、设备费、税金
、利润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50%,通过专家评审并向业主提交正式报告后7个工作日
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50%款项。
(五)保密要求:
1、中标人对本次服务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未经采购人允许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资料
,不得泄露获得的涉密资料和项目产生的涉密资料。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采购人与投标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知识产权:
1、投标人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并依据实际情况对采购标的涉及
的知识产权的进行处理。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
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
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八)违约责任:
1、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
2、如因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
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
等,中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管辖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
致时,应选择以下第 2 种解决方式:
1、提交汶川县仲裁委员会依照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 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
行。
(十)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 投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对服务投标人的服务行为实施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多次发生或较为严重
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上报归属部门,采购人针对项目实施要求进
行绩效考评,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不合格的人员要求替换。
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