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妃甸区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的公示

关于曹妃甸区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的公示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曹妃甸区TC-2024-023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对青岛中海昶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曹妃甸区TC-2024-023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均可向我局书面反映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10层1032室

  电子邮箱:cfdgtj @163.com

联系电话:0315-*******

传 真:0315-*******  

  附 件:曹妃甸区TC-2024-023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

唐山市曹妃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1月1日

曹妃甸区TC-2024-023号宗海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版).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域使用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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