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大队水罐泡沫消防车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大队水罐泡沫消防车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大队水罐泡沫消防车改造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

采购单位 惠州市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惠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08: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5楼502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5楼502室
预算金额 ¥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52-*******
采购单位 惠州市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南街道下角园岭东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余工、0752-*******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5楼5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工、0752-*******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公告—惠州市惠城区大队水罐泡沫消防车改造采购项目.pdf

项目概况

惠州市惠城区大队水罐泡沫消防车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5楼5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GC【2024】114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大队水罐泡沫消防车改造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惠州市惠城区大队水罐泡沫消防车改造采购项目):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惠州市惠城区大队水罐泡沫消防车改造采购项目

1.00(项)

详见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的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和零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5楼502室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5楼5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5楼5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南街道下角园岭东路19号        

联系方式:余工、0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116号盛丰商务大厦5楼502            

联系方式:王工、0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75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泡沫消防车 水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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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泽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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