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医用纯水机第二次项目
采购公告医用纯水机第二次项目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对医用纯水机(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内容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数量(台)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医用纯水机(第二次)项目 | 6.5 | 1 | 1 |
自有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
1.所响应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所提供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及产品备案(提供备案凭证及其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所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提供所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2.如果供应商不是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所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备案凭证复印件);所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鲜章。
四、比选有关说明(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9:00—17:00)。
2.竞争性比选文件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时间内在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官网下载本项目的报名登记表和采购公告等递交响应时间截止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在报名时间内,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竞争性比选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命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在供应商报名时填写的邮箱中接收比选文件。
3.凡符合资质的供应商请带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采购人第三会议室递交响应文件(若开始比选时未提供以上资料,视为放弃)。
4.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00时止,响应文件正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并装袋密封,封袋面上写明:1.采购人名称: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2.比选项目名称:医用纯水机(第二次)项目;3.响应人的名称和地址;4.封袋封口处加盖比选响应人的公章。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第三会议室。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9:00。
(四)比选开始时间:2024年11月8日北京时间9:00。
(五)比选地点: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第三会议室。
(六)供应商响应有效:按时报名且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比选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邮件或到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未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七)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叶老师 商老师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新市场铁路新村16号
竞争性比选报名登记表-医用纯水机(第二次)下载
标签: 医用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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