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年维保采购项目综合评审公告

消防设施年维保采购项目综合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正招字[2024]第365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消防设施2024-2025年维保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8.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0万元

采购需求:负责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消防设施2024-2025年维保采购项目。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具体标包内容详见综合评审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资格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6)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为中小微企业)。

(8)供应商须具备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2019〕88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企业,且服务类型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页查询记录(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综合评审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送至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银川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五楼招标部)或将上述资格要求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获取综合评审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1日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银川市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5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官网网站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发布媒介: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官网(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育安巷130号

联系方式:高晓宇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二期九号楼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张泽坤、杨凡 138*****301182*****891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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