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总校2016年冬季取暖用煤项目(八道河镇总校)询价公告

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总校2016年冬季取暖用煤项目(八道河镇总校)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冬季取暖用煤项目(八道河镇总校)
品目
采购单位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总校
行政区域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16年10月25日17:18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16:45至2016年10月30日16:00
报名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16:00
预算金额¥3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春枝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总校
采购单位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总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638
代理机构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2016年冬季取暖用煤项目(八道河镇总校)
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杨春枝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总校
采购人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八道河镇总校
采购人联系方式:139*****638
代理机构: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16时00分
预算金额:34.8
审查资质时间:2016年10月31日16时00分
报名开始时间:2016-10-26
报名结束时间:2016-10-30
审查资质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名时需提交如下相关资料原件;(1)提供经2015年度财务报告,2016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原件(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投标人需要提交所投煤炭产品的检验报告,其中相关检测指标必须符合甲方提出的参数(提供具有检测机构公章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同时需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非法人参标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5、领取招标文件时在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基础上,还需同时提供加盖红色公章、法人章的A4纸复印件一份。
采购数量:435吨
获取询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26
获取询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28
获取询标文件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询标文件方式:现金发售
获取询标文件售价:0元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6-10-30 16:00:40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16-10-31 16:00:4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询价公告内容:块煤(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QLGP*******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取暖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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