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7号高炉区域除尘改造项目出铁场CEMS系统独立站房采购
本钢7号高炉区域除尘改造项目出铁场CEMS系统独立站房采购
采购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通过资格初审的供应商,均可递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本钢7号高炉区域除尘改造项目2. 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
出铁场CEMS系统独立站房采购,型号规格数量详见清单/附件规范书(简要说明)。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2024-11-30到现场
(此交货时间为计划时间,在合同签订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最新交货期签订合同)
质保期:热负荷试车(除尘系统投入使用)证书签发之日起15个月或分项工程全部设备交货后18个月,以先到期者为准。质保期不允许偏离,经协商后仍偏离的 ,视为报价无效。交货地点:辽宁省本溪市本钢集团板材公司(包装箱中请备注项目名称及数量)
质量要求:满足正品、国标以及技术规范、清单标准要求供货。
付款方式:到货验收合格60%:项目机组调试合格30%(或货物现场验收合格满6个月):10%质保调试合格满一年或货到现场验收满18个月,(其中10%质保金不能偏离,经磋商后还不能响应,按报价无效处理。)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所询价设备制造或设备授权代理的国内独立法人;
(2)制造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制造商授权代理商的,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投标; (危废产)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分包。
4. 采购流程:公告→报名(http://oa.feidaep.com:8686,以下简称“菲达采招平台”)→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
4.1采购人将采购文件发布在菲达采招平台;
4.2供应商在菲达采招平台报名;
4.3供应商在菲达采招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4.4供应商发送盖章扫描版响应文件上传至菲达采招平台并提交报价。
5. 相关时间要求:
5.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17:00时
6. 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响应保证金。
7. 其他事项
7.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实地勘查。
7.2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若发现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人相关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法律行为的,可向公司纪委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5-********(纪检室)。
7.3 原则上在满足采购方技术参数等要求下,根据平台报价,低价单位优先考虑。
8. 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何海永 电话:0575-********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望云路88号,五楼5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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