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儋州市推进再生水利用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招标代理单位的议标公告

关于儋州市推进再生水利用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招标代理单位的议标公告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现采取议标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遴选招标代理单位,开展儋州市推进再生水利用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招标工作。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儋州市推进再生水利用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二)建设地点:儋州市。

(三)经费测算及资金来源: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5号)测算,本次招标代理费报价上限为1.51万元,代理费用由儋州市推进再生水利用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中标单位支付。

二、工作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开展儋州市推进再生水利用行动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招标工作。

三、资质(资信)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人员、服务等方面要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资质(资信)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招标代理。

(三)“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四)本次议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5日17:30前直接面送至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1号市水务局办公楼3楼302室,投标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报价函。报价以具体金额为准、单位为万元、保留2位有效小数点;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委托人提供2024年度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在本单位缴交社保证明,如被委托人缴纳社保清单为分公司,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材料应按上述顺序逐页加盖公章胶装成册,证件及图像的复印件必须彩印且清晰,投标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全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在开标前不得开启,由评标小组成员现场拆封并评标。

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三)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报价上限为1.51万元。超过报价上限的报价作废,杜绝恶意报价。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以上要求,且不可撤回。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地点: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1号市水务局办公楼3楼302室。

(三)联系方式:高工,联系电话0898-********

六、审查工作

(一)组织审查:市水务局组织各科室代表会同投标单位代表一同对各投标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签字确认(注:被委托人需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待查)。

(二)审查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11月6日下午15:30至16:30;

2.地点:拟定于市水务局2楼会议室(具体以通知为准)。

(三)评定方式和方法:

1.项目遴选采用经审查的最接近基准值最低报价法。

2.经审查,以所有符合报名的投标报价数额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以报价数额与基准值绝对值最小的报价单位为中选单位;如有绝对值相同但报价数额不同的情况,以最低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绝对值相同且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则采用现场随机抽选的方式来选定。

3.经审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单位时,本次议标情况按废标处理,下一步进行重新议标。

七、其他

出现以下情况的,现场审查时直接予以否决处理,不能参与本次已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投标材料未按要求响应投标要求的;

(二)投标单位代表未按要求准时到场参加审查会议的;

(三)被委托人未能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儋州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编制 再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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